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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报考指南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3-09-01 23:49:59 | 新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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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报考指南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4020

5、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建于1975年,隶属于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托行业优势,以能源、建筑、城市管理三大类专业建设群建设为主,围绕天津区域能源产业强大的综合实力,凸显了行业优势的办学定位,助推了学院多方联动、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办学格局。是天津市“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国内一流水平优质校”、“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学院章程为基础依法治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务实,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坚持思想引领,形成了上下同心、聚能共进的凝聚力,打造了一支干事创业的育人团队。学院具有教育部“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专业,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单位,天津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单位,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院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天津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等,获批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市“高校实践育人示范基地”等。

学院承办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建筑工程识图”赛项、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筑工程识图”赛项和“工程测量”赛项、第二届京津冀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等赛项。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得多个全国及天津市奖项,成绩斐然。

学院着力推行“政行企校研”五元融合的办学模式,将“工匠精神”和“担当、守正、有为、共进”企业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始终。以做足做优做特建筑类专业,发展能源类专业,开发城市管理类三大专业类专业建设为主,开设31个相关专业。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新能源、建设工程、机电、城市管理等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等职业岗位需求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胜任一个岗位,适合若干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实施“温暖工程”,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化资助育人体系,保证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为满足学生继续学习,提升学历的愿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构建了便捷、通畅、完善的学历提升体系,学生可通过推荐、高职升本、专接本等多种渠道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华北地区能源行业最大的国有支柱产业,为优秀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岗位。与全国240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先后开展了企业委培班、订单式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前景。建院以来为全国及天津市能源、建筑、电力、交通、城市管理等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通过各省的招生考试信息网、报考指南等渠道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指南。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报考状况,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二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六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专业对有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已录取的新生,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于审查合格的新生予以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助、贷、减、免”等多种资助政策,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建立绿色入学通道,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颁发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地点: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9室)

网址: www.tjchengjian.com

电话:022-58319057 022-58216356

传真:022-58319000

学院邮箱:TJCJGZzhaoban@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邮编:300134)

监督电话:022-58859752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0日

天津高考报考指南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o 学校名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

o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o 办学层次:高职

o 学校代码:12484

o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北院区)

第四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多个实训室,还与企业合作建有2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专业学习实训提供了保障,为学生实习就业创造了条件;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

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60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学院根植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党务工作、现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国际商务、国际金融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园林技术、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36个专业。

目前,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校生近7300人。学院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实习就业无缝链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0%左右。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天津市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津签署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天津市,学生就业及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学院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了86个学生社团;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积极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与行业合作,建有多个专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站及考点,毕业生职业资格取证率为99.6%,我院学生在毕业当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多年来我院学生考取率一直较高。

第二章 招生机构

· 第五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书记、院长担任主任,分管教学、招生、就业、学生、后勤、保卫的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委办公室、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党委组织处(纪检委)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还设有招生纪检监察机构,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取过程中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和就业情况,制定2021年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多、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增,反之也可调减计划,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高考报考指南、招生政策文件或我院网站( www.tjbpi.com.cn )。

第八条 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普通4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普通6人间每生每学年700元(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宿舍)。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办法和规则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三及服从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原则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江苏省我院艺术类专业必测等级要求为“4合格”;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DD”(含)及以上标准,必测等级要求为“5合格”(含)及以上标准,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考生。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执行本章第十二条规定。

我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上述录取办法和规则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

Ø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Ø 按专业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如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Ø 按综合成绩总分投档排名录取时,如综合成绩总分相同,优先录取美术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美术专业成绩再次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 非艺术类同分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若数学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再相同依次比较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成绩,录取分数较高者,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属省招办规定的原则执行。

甘肃省“对口升学批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的科类均文理兼招。

第十五条 报考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或统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2021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秋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校录取。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www.tjbpi.com.cn /Item/6532.aspx

招生咨询电话:

022-66315884(招生就业指导中心)022-66310478(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25215711(应用艺术系)

022-25217659(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

02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

022-25215029(教务处)    022-25215122(学生处)

招生举报电话:022-25831137

学院网站: www.tjbpi.com.cn

学院手机微网站:

E-mail:tjbpizsb@163.com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北院区)

邮编:300451

天津高考报考指南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高考志愿有几个批次,本科专科志愿可以填多少个

每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的时候,都会分为好几个批次填报,考生在填报的时候请确认自己填报的是哪个批次,不同的批次相同的院校录取分数线可能完全不同。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关于2020年天津高考志愿有几个批次的相关知识、天津高考本科专科志愿设置可以填多少个的相关知识。
一、2020年天津高考志愿有几个批次
批次及志愿设置

(1)批次设置。本科批次分为提前本科批次和普通本科批次。其中,提前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A阶段为飞行员、军队、公安、消防、司法、航海、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特殊类专业,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试点高校,B阶段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时,先进行A阶段的录取,再进行B阶段的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本科批次A阶段为公办本科院校及经批准在本阶段录取的院校,本科批次B阶段为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录取时,先进行A阶段的录取,再进行B阶段的录取。

(2)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设置1个志愿,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设置5个平行志愿。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设置50个平行志愿;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前,单独设置1个“特殊类型考生志愿”,由招生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以及A、B阶段的征询志愿均分别设置25个平行志愿。

(3)专业志愿设置。提前本科批次的每个院校专业组均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普通本科批次的每个院校专业组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考生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科目须满足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对于不限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二、天津高考本科专科志愿可以填多少个 1、2020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样表填好的图解

2020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仔细阅读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和相关注意事项,如有不懂可以咨询本站我,获取完整填报志愿样报可以微信扫码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发送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我们为你提供填好的样表。>>> 查看全文
2、2020年天津高考志愿什么时候填报及填报时间安排

高考是我国最重要的国考,是承载千万家庭希望和决定千万孩子命运的关键性考试。能否进入心仪的大学、喜欢的专业,对孩子一生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说高考是决定人生命运的第一道关卡,那么,分数只是比赛的入场券,志愿填报才是真正决定命运的时刻。2020年天津高考志愿填报就要开始,考试可以登录天津高考聚志愿网站( ),输入分数智能匹配大学系统,查看自己分数可以上哪些大学。本文我主要为大家介绍关于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注意是和时间的相关信息。>>> 查看全文
3、2020年天津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网址登录及开放时间

2020年天津高考招生教育考试院,每年都会开通高考志愿填报模拟系统,供考生们熟悉填报规则和流程,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登录天津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填报,本文我主要为大家介绍关于该系统的填报注意事项级开放时间等相关知识。>>> 查看全文
4、天津高考志愿模拟系统,2020天津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网址

为帮助2020届天津高三考生更加了解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政策,熟悉志愿填报完整流程,天津高考考试可以登陆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模拟系统,系统用于考生查询招生计划,填写自己的模拟志愿,对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流程有一个提前了解。>>> 查看全文
三、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是教育部开展的招生改革工作,主要是为了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2020年1月13日,《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

强基计划招生院校有哪些?

起步阶段,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2020年共有36所试点高校开展“强基计划”招生。 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强基计划录取依据标是什么?

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将来如何培养?

强基计划将积极探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高校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培养上,一是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单独编班,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培养。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二是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

三是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这些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

四是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强基计划和原自主招生有哪些区别?

一是选拔定位不同。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而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二是招生专业不同。自主招生未限定高校招生专业范围;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安排招生。

三是入围校考的依据不同。自主招生的入围依据主要是考生的申请材料;强基计划的入围依据是考生高考成绩,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是录取方式不同。自主招生采取降分录取的方式,最低可降至一本线;强基计划将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85%)、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体现对学生更加全面的考查。

五是培养模式不同。相关高校对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培养方式上未作特殊安排;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将实行小班化、导师制,并探索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实现招生培养良性互动。 新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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