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满族人在唐山高考加多少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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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39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保定校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唐山校区)
第七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学历证书内容: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河北科技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备案国标代码为13391(教育部教发函[2011]96号)。学校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医多学科协调发展,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河北省保定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素有首都北京南大门之称。学校占地面积91.74万平方米,校舍建设总面积35.22万平方米,运动场地及体育设施面积5.4万平方米。学校下设:汽车工程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护理与健康学院、公共课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现开设本、专科专业60多个,在校生15000余人。
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求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政府满意”的办学方针,恪守“正德、厚生、笃学、强能”的校训精神。采取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人才培养的质量工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河北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条 为深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拓宽学生就业口径,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设有校企合作班,入学后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企业另收取费用,详询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河北科技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填报我校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六条 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执行相关省份(市、区)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七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专业分数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九条 艺术类考试录取:
统考录取原则:我校
美术类、舞蹈类(省统考、联考)、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相关艺术类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当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各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均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校考录取原则:对于
舞蹈表演类(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三个方向)专业,我校只在河北省内招生,考生需要我校校考成绩合格,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总分和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均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
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在校务会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河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住宿费1200元/年/生。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二环路1956号(保定校区)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东海路209号(唐山校区)
邮编:071000
电话:0312-2195866、2195966、2195900(保定校区)
0315-8805111(唐山校区)
网址:
E-mail:kejizhaoban@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科技学院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

满族人在唐山高考加多少分
满族人在唐山高考加20分。根据找源教育网,2023年满族高考加20分是省级教育部门为促进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满族人在唐山高考是加20分的,是为了提高满族高考人数,以履行国家尊重少数民族
文化遗产、增进少数民族人民幸福感和尊严感的政策安排。

一、学院全称: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2418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院概况: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普通高职院校,位于唐山市路北区,由国有大型企业开滦集团公司举办和管理,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职业教育底蕴,形成了“校企一体、产教相融;学培并举、集团发展”的鲜明特色。
学院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的河北省唐山市市内,交通便利,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就业环境。学院占地19.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9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50.68万册。建有现代教育中心、综合实训楼、实训车间及14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有标准的田径运动场、篮排球场和舒适、整洁的生活园区。
学院现有中央
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及骨干专业4个。学院秉承百年职教光荣传统,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百强单位、全国企业教育培训百强机构、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示范基地、教育部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单位、河北省新能源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河北省优质校建设院校、河北省
服务外包学院。学院连续16年获评唐山市文明单位,连续5年获评河北省国资委系统文明单位。
六、学院校址:河北省唐山市北新西道88号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或招办公布的我院招生专业及计划。
八、招生男女比例:
煤矿开采技术、
矿井通风与安全、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九、专业限报条件: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广告制作方向)、
建筑室内设计、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工程测量技术等6个专业色盲、色弱限报。
十、外语语种: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教学外语均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依次考虑后续志愿; 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
艺术类专业只在河北省招生,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院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我院对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顺序录取。
3、对享受加分优惠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
4、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十四、奖助学金情况
学院实行国家、学院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符合相关政策的河北省户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宿费、教科书费制度;且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十六、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联系电话:0315-3049211、0315-2327811(兼传真)。
官方QQ咨询号:565642749
学院网址:
E-mail: 565642749@qq.com
通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北新西道88号 邮编:0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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